Berita Gerakan

12年发展献金 民政党质问槟政府有否发展人民房屋?

Ogo 24, 2020

(槟城24日讯)槟州民政党秘书方志伟促槟州希盟政府向人民解释,过去12年向发展商收取的发展献金,到底有没有用为发展人民房屋计划?

早前,掌管房屋事务的槟州行政议员佳日星向中央政府提出在槟州增建人民组屋的要求,惟方志伟认为,这是槟州政府为本身无能力推动人民房屋政策后,准备将人民房屋炒作成另一个政治议题。

他说,无论是中央或州政府,都有责任协助低下阶层人民拥有房屋。但是州政府,过去12年以来,不积极通过州发展机构推动人民房屋计划,才导致今天尤其是槟岛东北县缺乏中廉价屋及廉价屋,来满足低阶层群体需求。

他续说,目前,州政府推动的可负担房屋政策,已乖离人民房屋政策,因为20万令吉起跳的可负担房屋,对刚出来社会的年轻人、新婚家庭、蓝领阶级而言,都不是能负担的房屋。

“这还不包括发展商强制购买的停车位、装修配套等。”

他促州政府做详细研究,若按月收平均分析,可负担房屋的房价,是否能符合当今大部分槟城人民所能承担的?至于价格介于10万令吉左右的廉价屋及中廉价屋,是不是多数基层人士的需求?

他指出,粗略估计,州政府通过槟州发展机构,以及与私人发展商配合兴建的州政府房屋,近乎80%以上是可负担房屋。

“前朝民政党主政时期,实行强制性要求发展商,必须在每项房屋发展计划的同个地段上承建30%的廉价屋与中廉价屋;这不仅满足人民需求,更有效地平衡房屋需求链,也让屋价控制在合理的攀升空间。”

然而,他表示,政权易手后的希盟州政府却采取亲商政策,让发展商可通过缴交发展献金的政策,取代强制建30%人民房屋的政策。惟12年以来收取的发展献金,却不见用来发展人民房屋。

因此,他促请槟州政府在向中央“追讨”人民房屋之际,同时也要交代州政府有没有履行责任建人民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