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反而該感謝民眾

內政部長反而該感謝民眾

公眾拍攝警方執法的過程,是不是犯法的行為?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說,公眾(即使是在公共場所)拍攝視頻,或現場直播警察進行突襲或逮捕過程,是犯罪的行為。 公眾的這種行為,到底觸犯了哪一條法律?當然,如果警方不滿的話,可以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對付拍攝的公眾,即妨礙警察執法,但是,拍攝或直播這種行為,實際上又如何妨礙到警方呢? 當然,不是每一個在執法時被拍的警員,都會怒衝衝地拿出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對付拍攝的公眾,有些警員大大方方任公眾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