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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迈“在马出生未必是大马公民”言论有误 宪法阐明在马出生者可自动成为公民

Dis 3, 2020

民政党总秘书麦嘉强律师认为内政部第一副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指出,大马女性与外籍男子合法结婚后,所诞下的孩子未必会自动成为大马公民的言论有误,因为联邦宪法第14条文阐明,任何在马来西亚成立日或之后出生,并拥有附件二第二部份所阐明之资格者,可依法律效力自动成为公民。

他解释,根椐宪法,任何在马来西亚注册的合法夫妻,即便任何一人是外籍人士,他们所生下的孩子都将自动成为马来西亚公民,除非孩子的父母其中一方为孩子注册其他国家的国籍,导至孩子拥有双重国籍,其马来西亚公民权就会被取消。

“在没有合法注册结婚的情况下,生下的孩子将成为非法儿童,那么孩子的国籍将随母亲。例如父亲是大马人,母亲是外国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国籍必须随母亲,如果母亲没有在自己的国家为孩子注册,那么孩子将成为无国籍儿童。”

麦嘉强是于今日,在一篇文告中发表上述谈话。

他也指出,根椐法庭最近对一起涉及孩子国籍案件的判决,如果可以通过DNA证明孩子父母的身份与国籍,孩子还是有机会成为马来西亚公民,不过类似案件涉及复杂的情况与课题,这些都需要交由法庭去做出裁决。

此外,另一种情况是父母之中有一人是外国人,而孩子是在外国出世,麦嘉强说,即便孩子在外国出世,但只要父母到该国的马来西亚大使馆为孩子登记,孩子也可以成为大马公民,但是前提是父母必须有在马来西亚合法注册结婚。

无论如何,他强调,马来西亚政府不允许国民持双重国籍,一旦有国民持有其他国家的国籍,国民登记局将会取消其大马公民权。大马也是法治国家,一切都必须遵法行事,不能够像希盟那样信口开河宣布“红登记”转“蓝登记”政策,给了许多持红登记的人民希望,结果却是让这些人陷入绝望。